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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一批律所、律师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7日作者:湖北律协
我省一批律所、律师被授予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3月29日举行的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开幕式上,出席开幕式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长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中央领导为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称号的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我省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曹亦农律师、忠三律师事务所严道清律师作为我省“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代表上台领奖。孟建柱书记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表示热烈的祝贺。
 
    近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印发了《关于授予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等100家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授予郝春莉等200名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舞和激励广大律师共同推进律师事业顺利健康发展,根据各地推荐意见,全国律协“双优”评选委员会评定,第八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授予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等100家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授予郝春莉等200名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予以表彰,其中,我省中和信、忠三、诚业等3家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刘昌国、龚顺荣、何贵林、龙秀英、朱晓明、袁作禧、刘安国等7名律师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一同受到表彰。
 
    《决定》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爱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决定》号召全体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锻造执业本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加强建设,砥砺前行,努力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